一、外架搭设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或专项方案套用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0.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对其结构构件与立杆地基承载力进行设计计算,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188金宝博平台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第八条 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188金宝博平台师审核签字。

二、架体搭设前未交底至实际操作人员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7.1.1 脚手架搭设前,应按专项方案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188金宝博平台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第十五条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架体搭设未进行分段验收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8.2.1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6m-8m高度后;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有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或大雨后,冻结地区解冻后;

6、停用超过一个月。

四、使用不符合现行标准的安全网,质量、耐冲击强度不符合要求(原标准GB16909-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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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扣件T型螺栓无平垫圈、滑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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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①扣件不合格(材质、壁厚);②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未达到65N·m即破坏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3.2.1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作,其质量和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采用其他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3.2.2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七、钢管锈蚀、变形、打孔等

《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表8.1.8 序号3

钢管外表面锈蚀深度≤0.18mm。

9.0.4 钢管上严禁打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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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钢管壁厚不足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3.1.2 脚手架钢管宜采用ø48.3×3.6钢管,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8kg。

附录D

钢管外径48.3mm,允许偏差±0.5,

壁厚3.6mm,允许偏差±0.36,

最小壁厚3.24mm。

九、立杆间距未按设计要求设置,转角处立杆缺失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5.2.10条第2款

当脚手架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除计算底层立杆段外,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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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立杆接长错误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6.3.5 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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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外架立杆底部悬空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8.2.3条 第2款

立杆应无悬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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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外架立杆支承在建筑悬挑构件上,无相应加固措施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5.5.3对搭设在楼面等建筑结构上的脚手架,应对支撑架体的建筑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当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时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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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6.2.3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表8.2.4中第9款

主节点处各扣件中心点相互距离a≤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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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连墙件设置不规范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6.4.1 脚手架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确定。

6.4.3条第1款

连墙件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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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剪刀撑斜杆与相交立杆不相扣、与地面的倾角及跨越立杆的根数不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6.6.2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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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剪刀撑设置不全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6.6.3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7.3.9 脚手架剪刀撑与双排脚手架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不得滞后安装。

十七、作业层脚手板未铺满、铺稳、铺实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6.2.4 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铺实。

7.3.13条第1款

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墙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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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脚手板离墙面距离大于150㎜无防护措施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7.3.13 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墙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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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脚手板铺设出现探头板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6.2.4 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应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度应取130mm~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应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7.3.13条第2款

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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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脚手架未配合施工进度搭设

二十一、外架上杂物未清理

二十二、安全网破损 、污染

二十三、电梯井、采光井、管道井等特殊部位的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电梯井、采光井、管道井等特殊部位的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如立杆和小横杆不全、无连墙件或连墙件间距过大、无水平防护层,架体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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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斜道搭设不规范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6.7.2条第5款

运料斜道两端、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按本规范第6.2.1条~第6.4.6条的规定设置连墙件;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应按本规范第6.6.2条~第6.6.5条的规定设置剪刀撑和横向斜撑。

6.7.2条第4款

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