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技术+公共资源交易的融合发展,招投标进入了电子化时代。

自2013年5月1日《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正式出台到现在已经5年多了,那现在电子化招投标到底有多厉害呢?

01电子招投标有多厉害?

2019年2月15日,湖南住建厅连发两则通报,取消五家公司的投标。两则通报的处罚原因皆是因为投标公司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019年1月22日,“上杭县黄田坝污水泵站提升扩容188金宝博平台”项目开标,四川和福建两家投标单位,计价软件加密锁信息中的加密锁序列号相同,投标文件视为雷同。

2019年1月17日,“闽西监狱改建项目二标段188金宝博平台”项目开标。福建省两家投标单位,计价软件加密锁信息中的加密锁序列号相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视为雷同。

以上三起事件发现者,都是电子招投标平台,是它辅助招标人或评标专家发现的!那电子招投标平台,到底是如何识别这些雷同数据的?

1自动筛查不同投标文件是否由同一台电脑制作;

2自动计算汇总各项评分,辅助评审专家判断是否围标串标;

3各环节全程留痕,所有资料自动归档,全程追溯,能做到动态监控、实时预警、智能辅助、全程记录。

02哪些情况视为串标

那在投标过程中,哪些情况会被电子招标平台认定为串标呢?

1招标文件中,出错误的地方一致。

2招标文件雷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

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

4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

5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

8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

全流程电子招标为招标人和投标人带来便捷的同时,必然也会滋生违法行为。

希望投标人按照电子招标投标规章制度进行招投标,希望每一位招标人/投标人心中有规矩,行为有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