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标注的形式:
①梁截面标准规则。当梁为等截面时,用b×h表示。当为加腋梁时用b×h Yc1×c2表示,其中c1为腋长,c2为腋高(图)。当有悬挑梁且根部和端部不同时,用斜线分割根部与端部的高度值,即b×h1/h2。
②箍筋的标柱规则 当箍筋分为加密区和非加密区时,用斜线“/”分隔,肢数写在括号内。当抗震结构中的框架梁采用不同的箍筋间距和肢数时,也可用斜线“/”将其分隔开表示。
例如 13φ8@150/200(4),表示梁的两端各有13个φ8箍筋,间距为150;梁跨中箍的间距为200,全部为4肢箍。又如 13φ8@150(4)/150(2),表示梁两端各有13个φ8的4肢箍,间距150;梁跨中为φ8双肢箍箍筋间距为150。
③梁上部通长筋和架立筋的标注规则
在梁上部既有通长钢筋又有架立筋时,用“+”号相联标柱,并将通长筋写在“+”号前面,架立筋写在“+”号后面并加括号。例如,当梁配置四肢箍时, 用2φ22+(2φ12)表示,其中2φ22为通长筋,(2φ12)为架立钢筋。
若梁上部仅有架立筋无通长钢筋,则全部写入括号内。当梁的上部纵向钢筋和下部纵向钢筋均为通长筋,且多数跨配筋相同,此时可将标准写在梁的下侧,并用分号“;”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