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其面积。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②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1.2~2.1m算一半面积,不足1.2m不算面积.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
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二层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计算1/2面积。
3.多层建筑物
首层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2.20m者计算1/2面积。
多层建筑坡层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m不应计算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