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对农村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进行整治并新增耕地,实现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建设用地总量保持平衡。也就是:对空心村、空心房、危旧房等农村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重新规划、整治,一部分复垦为耕地,一部分改建为新村。农村新增耕地形成的挂钩指标用于城市建设,城市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转移部分资金到农村。当前,先在综合改革试点镇和已有的土地整治试点县开展土地整治,形成的挂钩指标可按规定对外转让。
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有利于促进统筹城乡发展;有利于推进城镇化进程;有利于拉动内需;有利于新增耕地,改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