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人们在努力探求环境地质污染产生的主要原因,而提高水文勘测技术和合理的应用该技术对于地区进行地质污染的检查和处理都能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分析了环境地质污染产生的主要原因,以及如何应用水文勘测技术来为环境污染治理而做出贡献。

 关键词:环境地质污染;水文勘测技术;应用探究

  1 环境地质污染主要原因

  1.1 188金宝博平台所处地理位置的主要水文和地质状况

  此次188金宝博平台开展于贵州省南部,进行水库建设188金宝博平台的选址和188金宝博平台开展策划。在188金宝博平台策划的过程当中,对当地的地理状况和水文状况等等进行了勘测。首先该水库建社的地理位置是属于珠江流域的,并且发源地的源头高约1300m,河流交错。该区域处于贵州高原南部的斜坡和广西丘陵盆地的过渡带,总体来说地势北高南低,向南倾斜。在该流域当中,会出现一些岩石,大部分是碎屑岩相,构造不完全,而熔岩现象未有发生。该地域的植被较为良好,地理气候属于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常年温暖多雨,终年气温温差不会过大,而降雨量十分充沛。另外甲料河流域属于山区性的河流,主要是由降水作为河流当中水源的补给,每年的各个季节分布不均,一般汛期是在每年的四到九月份。

  1.2 环境地质污染原因分析

  首先,环境地质污染可能是由于地面沉降而导致的。在水文流域复杂的地区,地面沉降是一种缓慢的地质灾害现象,在勘测的过程当中是很难被轻易发现的。当地面发生沉降之后,粘土等难以承受地面的载荷,从而出现了荒漠化现象,导致当地流域的灌溉出现困难,从而影响农业发展。其次,可能是由于止水问题导致了环境地质污染。问题主要是由于施工单位没有了解到当地的水文情况就进行施工,从而对于出水量和回灌量没有准确的判断,导致在止水过程当中忽略了水泥止水的重要环节。而在当地水库修建的过程当中,由于水资源非常丰富,在四到九月汛期施工时,就会导致由于河流水位猛涨,从而在进行水源回灌的过程当中无论使用何种方式来进行止水都会导致水的回灌量不够,导致了环境污染。此外,在施工过程当中长期埋藏在地下的金属管道由于氧化作用从而产生了一些有害的金属物质,这些有害物质和土壤会发生一系列的化学反应造成土壤的污染,这样也会对地下水资源产生严重污染。

2 水文勘测技术的应用

  2.1 结合当地实际状况确定水文勘测技术方案

  进行环境地质污染治理的过程当中,首先可以对当地的水文状况以及各种环境参数进行合理分析。在进行水文技术探测的过程当中,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勘察,通过分析当地的地质环境以及主要的历史活动等,进一步分析可能會产生污染的来源以及途径。另外在勘测过程当中对于地下水的分布走向动态变化以及河流的主要走向、河流的主要来源等都要进行具体分析,同时在分析水文因素的过程当中也要对土壤问题进行分析,通过逐一排查才能够做到实事求是,制定出合理的技术方案。

  2.2 严格按照方案勘测,明确环境污染原因和处理办法

  在制定好水文勘测技术的主要方案之后,要严格按照方案来执行。首先对污染场地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当地的具体地貌特征,通过使用相应的水文勘测技术,模拟估算各种采样等,发挥出多方面多思维勘察工作的重要性。另外要结合风险评价机制来决定在日后治理过程当中应该采取的措施。要根据采集的样品以及勘察技术获取的数据、结果等研究污染的产生原因以及各种特征对于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等级,从而制定修复方案。另外对于一些可能潜在的危险污染源也要观测各种数据指示,确立重度污染范围和轻度污染范围等;对于土壤的取样问题也要在水文勘察阶段细细研究。

  2.3 做好样品采集和样品保存工作

  实地进行水文勘测技术的应用过程当中,样品的采集和保存工作是十分重要的。根据我国所颁布的《岩土188金宝博平台勘察规范》 gb50021-2018,在进行水文勘测过程当中,一定要对污染的环境进行采样,通过机械钻采样的方式,不仅可以对地下水进行勘测,对土壤也能够有一个大致的数据测量。在样品采集完成之后,要对设备进行清理,避免交叉污染导致数据产生的偏差,在进行样品分析过程当中也一定要注意样品不被能外界所污染。一些污染物样品需要保证其处于和当时采集过程当中一样的温度,这样在进行样品分析的过程当中,才不会由于温度的影响而造成数据的偏差。

  2.4 勘测技术的应用范围和实施程序

  水文勘测技术已经逐渐应用在了各种地质188金宝博平台勘察工作过程当中,这种方法可以大大提高在188金宝博平台施工过程当中的工作效率。水文勘测技术实施的过程当中,首先要进行样品的采集,再进一步的进行样品的分析,对于当地所发生过的各项历史活动都要做好资料的收集工作。

参考文献

  [1]张婷.环境地质污染与水文勘测技术的应用分析[J].云南化工,2019,46(09):164-165.

  [2]陈巧峰.环境地质污染的主要原因与水文勘测技术的应用[J].世界有色金属,2017(02):11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