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施工作业指导书
清理现场
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应在清表前砍伐或移植,砍伐的树木应堆放在路基用地之外,并妥善处理。对于路堑路段的边坡开挖线至水沟范围的原生植被应予以保留。
2、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至少30cm内的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应予以清除,有序集中堆放,以供土地复耕和绿化使用,征地范围内的树木应该移栽到边坡、立交区进行绿化。场地清理完成后进行填前碾压,压实度达到规定要求。
3、场地清理拆除及填前压实后,应复测地面标高及横断面,并将填挖方断面及土石方调配方案提交监理审核,做为路基施工计量的依据。
4、待清理和拆除工作完成后,由监理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