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防止滑坡的要求。
(2)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生产生活房屋应按规定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
(4)易燃易爆的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
(5)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房、油库、发(变)电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
(6)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空旷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