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质安函[2008]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委、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
为认真总结2003年以来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八次会议做好准备,请各地区、各企业报送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材料,材料应包含以下六个方面:
一、本地区、本企业2003年以来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请重视以数字、以案例说话)。
二、本地区、本企业2003年以来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综述(2007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需单独列出)。
三、本地区、本企业当前存在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
四、本地区、本企业2008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和重点。
五、本地区、本企业2003年以来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转发上级文件和一般性工作通知)和技术标准目录。
六、本地区、本企业2003年以来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