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段为高层住宅,其中地上33层,地下2层。地下层高均为33米,首层2.7米, 二至三十三层均为3.0米。地下二层为平战结合使用的六级人员掩蔽所,平时用作自行车存放处。 地下一层为自行车存放处。首层为入口大堂和自行车存放处。二层以上(含)为单元式住宅,共三单元,每单元两户。住宅标准为3房(部分4房) 2厅2卫.共容纳192户。B段为多层住宅,其中地上9层,地下2层。地下层高均为3.3米,首层至九层均为2.95米。地下二层为平战结合使用的六级人员掩蔽所,平时用作非燃烧物品存放处。地下一层为库房。首层为入口大堂、物业管理办公和一些附属性设施及房间,其中东端单元为住宅。二层以上(含)为单元式住宅,共三单元,每单元两户。其中,八层和九层住宅为退台式住宅。共容纳50户。C段为机械式地下车库,共容纳311辆,层高6.6米。分别设有两个独立的机动车出入口和三个人行出入口。C段内还布置了空调机房消防水池及泵房、水处理机房、热交换机房等辅助空间。D段为阳光会所,层高均为3.6米,功能包括游泳池、桑拿和配套的服务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