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系统设计的基本原则
根据GB50052-19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归纳为5个方面。
-1 电源选择
a、优先由地区电网取得。
b、四种情况下可设自备电源。
c、一定条件下可从邻近单位接第二电源。
-2 电压选择
(A)供电电压:取决于地区电网条件和线路的送电能力(表4-1-1)。
a、多路进线宜采用同级电压,但不排除不同电压。
b、小负荷宜接低压电网。
(B)配电电压:取决于配电范围、负荷大小及分布、用电设备电压。
a、配电电压优先采用10kV;有大量6kV电动机时可考虑用6kV。
b、技术经济合理时,一级配电电压可用35kV(包括直降0.4kV),甚至110kV。
c、低压配电电压应采用220/380V。
-3 供电可靠性
a、应满足负荷对供电连续性的要求,多路供电线路之一中断时,其余线路应满足全部一级和二级负荷的需要。
b、不考虑检修、故障叠加和罕见故障。
c、主接线应简单可靠。
-4 经济性和灵活性
a、总降 / 配电所宜靠近负荷中心 。
b、设低压联络线。
c、适当考虑发展,远近结合,近期为主。
-5 电能质量
a、电压偏差;
b、冲击性负荷 ;
c、非线性负荷;
d、单相负荷。